关于共建“金砖工坊”推动“职教出海”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6-03-19浏览次数:21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框架下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合作要求,积极响应国家“职教出海”战略,全面贯彻《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精神,推动中国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国际化发展,现正式启动共建“金砖工坊”推动“职教出海”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金砖工坊”项目系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技能发展、应用技术与创新工作组重要成果设计之一,旨在深化与金砖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与产业技能合作。项目由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金砖+国家科技创新联盟作为组织单位,由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技能发展、应用技术与创新工作组、厦门市金砖未来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研究院联合实施。

二、项目实施基础

项目实施单位已在金砖合作机制框架下,与40余个金砖+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建立合作关系,签署60余份谅解备忘录,搭建起跨国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网络。同时,依托金砖国家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发布多项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建设百余所未来技术技能国际训练基地,具备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国际人力资源对接平台、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与孵化、国际合作实施等全流程专业服务能力,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目标

围绕金砖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发展和本土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遴选具备良好合作基础的中方单位,联合境外合作方共建“金砖工坊”。以“金砖工坊”为实际依托和核心载体,通过实体基地、标准体系、师资资源、产教模式等建设,稳步推进金砖学院培育(即在条件成熟的工坊基础上拓展为具有学历教育功能的海外办学机构),构建“职教出海+本土人才培养+产业赋能”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实现合作常态化、品牌化、系统化。

四、建设内容

(一)海外工坊实体建设

聚焦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联合境外政府机构、合作院校及产业组织,共建具备实训教学与技术交流功能的“金砖工坊”,作为金砖学院建设的核心实体基地,夯实海外办学基础。

(二)标准体系与教学资源建设

1. 标准制定与认证服务:依托金砖技能和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牵头制定未来技术技能领域金砖国家团体标准,推动中方优质课程、教材与境外产业需求融合。同步推广由金砖技能和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在金砖国家间互认的“金砖技能护照(技能认证证书)”“金砖工程师护照(技术水平评估证书)”认证体系,助力人才国际化流动。

2. 教学体系与师资培训: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制、师资培育、实训基地建设五大核心要素,打造符合金砖+国家标准的国际化教学体系,开发本土化课程与教材,培养具备国际视野与教学能力的复合型师资,保障工坊高质量运营。

(三)产教协同与成果转化

1. 人才供需对接:对接境外产业用人需求,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形成“人才培养—岗位就业”闭环;持续优化落地课程与标准,推动教育资源迭代升级。

2. 技术创新孵化:依托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等平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孵化与产业转化,推动技术链与教育链深度融合。

(四)国际交流与多层次人才培养

整合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讲堂、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国际研修等资源,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技术技能培训。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合”,组织中外院校、企业开展交流互访,推广新技术、新技能,培养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五)国际人力资源对接平台

打造以金砖国家国际远程就业平台为核心的人力资源对接体系,建立重点领域数字化人才跨境流动机制。整合境内外企业用人需求与院校人才培养成果,实现人才培养、技能认证、就业对接的全链条闭环。

(六)全流程运营配套服务保障(组织方支持)

项目组织方将为建设单位提供国际合作对接、认证服务、运营指导、成果转化支持、人力资源平台入驻等一体化服务,确保“金砖工坊”从建设到运营全程有支撑、可持续、见实效。

五、合作国别与建设周期

(一)合作国别

金砖国家及金砖+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埃及、埃塞俄比亚、伊朗、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玻利维亚、古巴、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泰国、乌干达、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尼日利亚等)及“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

(二)建设周期

立项后颁发“金砖工坊”筹建证书,作为开展前期工作的证明。自立项之日起,建设期2年,验收合格后换发正式认定证书。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 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及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等相关技术或产业领域具备优势的企业。

2. 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如院校+企业、院校+院校等)。

(二)申报条件

1.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认同金砖国家技术技能发展合作理念。

2. 具备一定的国际合作与产教融合基础,具有明确合作意愿。

3. 设立专项工作小组,专人负责整合调度内部资源,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4. 提交《共建“金砖工坊”推动“职教出海”项目申报表》,明确建设思路、目标、模式及保障措施。

(三)申报时间与批次安排

1. 项目周期:本项目自2026年启动,至2030年止,期间持续开放申报。

2. 首批申报:2026年度首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首批未申报或未通过的单位,可在后续批次继续申报。

七、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1. 填写《共建“金砖工坊”推动“职教出海”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申报材料需真实规范,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2. 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方的国际合作基础、方案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评审。

3. 评审周期一般为3个月,逾期未收到通知视为未通过。

4.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对接外方合作资源,指导启动工坊建设。

(二)材料提交

1. 纸质材料: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A4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公章),邮寄至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2号楼(B09)702室,收件人:林老师。

2. 电子材料:盖章扫描件(PDF版)及资质证明、核心资源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金砖工坊+申报单位名称”。

3. 邮箱:activities@bricsfuture.org.cn。

八、联系方式

厦门市金砖未来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2号楼(B09)702室

电  话:0592-6688879

联系人:

林老师 13395038330

吴老师 13306055883

吕老师 13860164406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共同推动中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出海”,深化金砖及“一带一路”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合作。


下载正文和附件:

关于共建“金砖工坊”推动“职教出海”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共建“金砖工坊”推动“职教出海”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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