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第二阶段会议上关于加强数字产业、智能制造、科技育才等领域合作,特别是打造标准规范体系、推进能力标准互认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新德里宣言》(以下简称《新德里宣言》)关于加强标准化合作与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培训与产业发展衔接的有关要求,以及《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2026年度报告》关于加强技能标准和质量框架建设、推动行业主导的标准开发、促进技能与资格认可和流动等合作建议,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技能发展、应用技术与创新工作组(以下简称“金砖技创组”)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标委”)将进一步深化金砖国家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合作。
金标委自2022年12月成立以来,依托金砖技创组持续开展标准化合作,已形成较为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系列成果。目前已汇聚1405名各领域标准化专家,累计发布48项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建设金砖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并已围绕智能制造、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数字化应用及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实践基础的标准化成果。2024年,相关工作在俄罗斯获“金砖解决方案最佳国际合作项目奖”,体现了金标委在金砖国家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合作领域形成的实践成果和国际影响力。上述工作为推动技能与技术标准协调、促进成果转化和深化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提供了实践基础。
为进一步发挥现有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成果优势,推动竞赛成果、产业实践和技术创新成果向标准化成果转化,促进金砖国家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技术发展的协同合作,现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集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征集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和专家。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技术积累和实践基础,围绕本通知所列重点方向提出标准项目,或参与已有标准项目的研制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技能发展、应用技术与创新工作组
(二)组织单位
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金砖技术与技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执行单位
厦门市金砖未来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二、标准制定项目方向
1. 本次标准征集重点面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机器人、数字基础设施、新能源、智慧建造、数字商务、医疗健康、现代生活服务、教育数字化等相关领域(具体标准制定方向及重点研究领域详见附件6)。
2. 鼓励相关企业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实践基础,提出具体标准项目并申请成为标准项目组长单位。
三、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基本条件
1. 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成员单位应是本专业相关设备或平台系统的生产及使用单位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认证认可等行业单位,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良好信用和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
2. 在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能全程积极配合标准项目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 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人才和实践基础,提供完成标准研制任务所需的人员、技术、数据、组织和经费保障。
四、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的基本要求
1.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熟悉本领域业务及标准化工作,具有参与标准研制的意愿和相应专业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能为标准的起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2.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能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不宜中途换人;无特殊情况,工作组成员应能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活动。
3.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在遵守保密和知识产权要求的前提下,能够提供标准研制所需的技术资料、数据、案例或实践经验,为标准的起草提供参考。
4.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对所起草的标准质量及内容负责,以确保标准的起草工作按时完成。
5.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对所起草部分的知识产权负责,如有引用或借鉴,涉及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成果的,应依法取得相关权利人授权并注明来源。
五、标准项目及起草单位的角色、职责与要求
1. 项目组长单位:负责结合产业发展、技术应用、技能人才培养及实践需求提出标准项目,牵头开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计划制定和组织协调,推动项目按计划实施。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实践经验和项目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够提供标准制定所需的人员、技术、数据及相关保障。
2. 主编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标准文本起草,确定标准框架、主要内容和编写分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技术研讨、意见征集和修改完善,汇总协调各方意见并形成标准草案及相关材料。主编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实践基础和标准化工作能力,能够承担标准起草的组织协调和质量保障责任。
3. 副主编单位:协助主编单位开展标准起草工作,按照项目分工承担相关章节、技术内容或专业领域的研究、编写和修改任务,参与技术研讨、意见征集及审查等工作。副主编单位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按计划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4. 参编单位:根据项目分工参与标准研究和起草,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数据、案例及实践经验,参与标准文本讨论、修改完善等工作,并按工作安排完成承担的具体任务。参编单位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基础、技术能力或实践经验,能够安排人员持续参与标准制定工作。
每个标准征集不超过2家主编单位和2家副主编单位,参编单位数量根据标准制定实际需要确定。
六、参与单位和起草人享有的权益与要求
1. 标准制定参与权。参与单位和起草人有权参与标准制定相关的技术研讨、意见征集、文本修改、审查等工作,并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发表意见和建议。
2. 署名权。参与单位按照项目实际分工,可列入团体标准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单位名单;参与起草的主要人员可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在1个标准中可署名不超过2名专家。
3. 成果使用与宣传权。参与单位和起草人可在遵守保密及知识产权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外介绍、展示和宣传其参与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定的经历和成果(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及其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版权归金标委所有)。
4. 交流合作参与权。参与单位和起草人可根据金标委工作安排,参与相关标准宣贯、培训、技术交流及国际合作等活动。
七、申报程序
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
(一)拟申请成为标准项目组长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1. 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以“组长单位+领域+方向/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方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
2. 纸质资料一式一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寄送至金标委(中方)秘书处,进一步洽谈相关事宜。
3. 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情况介绍(附件1)以及其他相关论证材料等;
(3)《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4)《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附件3)。
(二)拟申请参与标准项目起草工作组的成员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1. 请填写《金砖国家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申请表》及申报单位情况表和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1、4、5)。
2. 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以“领域+方向+ (填写:主编单位/副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填写:技术/课程/技能/竞赛)+申报单位简称”方式命名;
3. 纸质资料一式一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寄送至金标委(中方)秘书处,进一步洽谈团体标准参编事宜。
(三)拟自主立项的申报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1. 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以“申请立项+标准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方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 。
2. 纸质资料一式一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寄送至金标委(中方)秘书处,进一步洽谈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相关事宜。
3. 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情况介绍(附件1)以及其他相关论证材料等;
(3)《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4)《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附件3)。
(四)金标委(中方)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后续工作安排。相关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并根据工作安排在金砖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五)所有报送资料请务必按以上要求报送,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所有寄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厦门市金砖未来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
吴老师 15759282289
马老师 0592-6688598
邮 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金砖未来创新园诚毅北大街52号B09栋702室
下载正文和附件:
关于征集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及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和专家的通知.pdf
附件2: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申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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