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起草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4-08-28浏览次数:694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国gcd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署的“扩大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机制影响力”“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以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加强金砖国家标准化对话,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技能发展、应用技术和创新工作组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简称:金标委)致力于推进金砖国家开展更加紧密的标准化合作,推进中国标准在金砖国家间互认,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助力金砖创新基地建设。

为推进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及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的成果转化,加快完善团体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在金砖国家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应用。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本着公开、透明原则,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起草工作组成员,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员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金砖技术与技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

二、拟开展制定的标准方向大类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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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个单位可以在以上标准方向大类里提出更细的标准项目,标准制定项目的具体名称,由组长单位或主编单位在以上方向里提出上报金标委,经金标委研究同意后开展具体工作。

2. 鼓励相关单位申请成为标准项目组长单位。

三、参与标准项目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基本条件

1.来自本专业相关设备或平台系统的生产及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认证认可等行业单位,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

2.对所起草的标准质量及内容负责,以确保标准的起草工作按时完成。

3.在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能全程积极配合标准项目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4.具备一定实力,能提供必要的资源及经费支持,包括并不限于各类资源库信息费、科研信息费、可使用的专利信息费、资料费、会议费、专家费等,以确保项目的按时完成。

四、参与标准项目起草工作组成员的基本要求

1.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熟悉和热心行业内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能为标准的起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其中,主编及副主编成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5年以上相关标准工作经验。

2.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能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不宜中途换人;无特殊情况下,工作组成员应能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及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活动。

3.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能共享与标准有关的实际技术参数、指标等,为标准的起草提供参考。

五、参与标准起草工作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单位列入团体标准参编单位。

2.主要起草人员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

3.对所参与团体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4.在标准实施有效期内,享有标准免费自用权和相关荣誉。

5.起草人有机会成为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享有委员权利。

六、其他要求

(一)拟申请成为标准项目组长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前:

1. 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以“组长单位+序号+标准方向+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

2. 纸质资料一式一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寄送至金标委(中方)秘书处,进一步洽谈相关事宜。

3. 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情况介绍(附件1)以及其他相关论证材料等;

(3)《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4)《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附件3)。

(二)拟申请参与标准项目起草工作组的成员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1.请填写《金砖国家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申请表》及申报单位情况表和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1、4、5)。

2.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前:

(1)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以“序号+标准方向+      (填写:竞赛/技能/课程)+申报单位简称”方式命名;

(2)纸质资料一式一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寄送至金标委(中方)秘书处,进一步洽谈团体标准参编事宜。

(三)拟自主立项的申报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前:

1. 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以“申请立项+标准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

2. 纸质资料一式一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寄送至金标委(中方)秘书处,进一步洽谈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相关事宜。

3. 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情况介绍(附件1)以及其他相关论证材料等;

(3)《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4)《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附件3)。

(四)金标委(中方)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选,评选通过者将收到电话或短信或邮件通知,沟通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将在金砖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发布。

(五)所有报送资料请务必按以上要求报送,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所有寄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退还。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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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中“序号”指的是正文“二、拟开展制定的标准方向大类计划名单”中对应的顺序。

邮箱:standard@bricsfuture.org.cn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B09-702

收件人:序号对应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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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

附件1:单位情况表.docx

附件2: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金砖技能与技术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金砖国家团体标准申报说明.docx

附件4:金砖国家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5:专家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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